2025年安顺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1-10 10:09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制度文件
1 农村独双户生产扶助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农村计生“独双户”家庭 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夫妻。500元/人/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人口计生“实施意见”规定,确定当年补助对象及资金,市、县级每年纳入预算,乡镇具体核算,定期据实发放。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doc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0月1日施行).doc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

《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06)18号).pdf

《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1〕19号).doc

2 农村独双户子女生活救助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农村计生“独双户”家庭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夫妻双方死亡后,子女未满18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500元,直至年满18周岁,如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发放至其完成学业为止。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人口计生“实施意见”规定,确定当年补助对象及资金,市、县级每年纳入预算,乡镇具体核算,定期据实发放。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前
3 农村独双户子女助学奖励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农村计生“独双户”家庭 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大专院校)统招录取入学的农村独双户子女。本科补贴3000元,大专补贴2000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人口计生“实施意见”规定,确定当年补助对象及资金,市、县级每年纳入预算,乡镇具体核算,定期据实发放。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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