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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06-08 16:34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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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

王埝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关岭自治县打造“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十四五”期间,关岭自治县已构建形成风电、光伏、水电、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协同发展的能源产业格局,为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关岭自治县已建成投运能源发电项目43个,装机规模达到620万千瓦。其中:水电站5座,装机规模130.7万千瓦;光伏电站32座,装机规模435万千瓦;风力发电场3座,装机规模14.6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3座,装机规模40万千瓦。在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7个,装机规模约88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2个,装机规模13万千瓦;光伏项目5个,装机规模75万千瓦。总装机规模已接近700万千瓦。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支持关岭自治县打造“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实施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恳请省能源局给予大力支持,我市也将从六个方面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一)积极谋划“十五五”能源项目

“十五五”期间,结合关岭自治县能源资源禀赋情况,规划拟实施建设能源项目共计24个,装机规模358.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6个,装机规模44.5万千瓦;光伏项目17个,装机规模174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1个,装机规模140万千瓦。已获得省能源局核准风电项目2个,备案光伏项目17个,装机规模合计194万千瓦。正在办理剩余新能源项目的核准备案手续,关岭下坝抽水蓄能电站已完成规划审查、用地预审、移民安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预评价等关键环节的审查工作,正在开展用户经济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编制与报审工作,力争2026年取得核准批复。

(二)做好项目建设用林用地保障工作

推动关岭能源项目与市级规划深度统筹衔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林地草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管控工作;优化新能源项目选址选线,优先保障光伏、风电、储能、抽水蓄能项目用地用林指标,建立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并联审批机制;探索复合用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荒山荒坡利用模式,盘活闲置工矿用地、低效园地,推广土地复合利用破解土地指标紧缺瓶颈。

(三)加强电网接入和消纳要素保障工作

科学统筹电网规划和新能源项目开发时序,超前布局送出线路、升压站等配套电网工程;建立新能源并网消纳常态化研判机制,合理分配消纳指标,采用“先建先接”原则优先保障新建新能源项目建成即并网;加快500千伏关岭输变电等项目建设进度,一期项目建成后可新增142万千瓦新能源并网容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项目建设,提升区域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依托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保障全额消纳与稳定送出。

(四)优化审批协调与联合保障机制

充分利用好新能源项目专班服务体制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整合立项、用地、环评、并网、施工许可各环节流程,对需核准的新能源项目实行前置要件容缺受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实行项目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定期召开新能源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精准化解各要素堵点难点。优化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文物评估等前置审查,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为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提供制度要素支撑,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为企业开展好项目服务工作,加快核准备案与前期要件办理,上下协同推动项目落地。

(五)强化资金与投融资要素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新能源专项补贴、绿色能源发展资金、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引导央企、省属能源国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拓宽绿色债券、碳中和基金、储能融资租赁等多元融资渠道,缓解项目前期投入大、回款周期长的资金压力。

(六)严守安全环保底线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各项要求,规范项目全流程闭环管控。深入贯彻“三管三必须”原则,细化制定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将安全职责层层分解、压实到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全面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管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模式,从严管控施工扬尘、施工噪声,规范做好施工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置,杜绝各类污水直排。同步做好场地地貌整治、边坡治理和植被生态复绿工作,建立生态环保全过程巡查监管机制,从严抓好各环节验收把关,全力实现新能源基地开发建设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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