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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16:30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度,共发布政务信息946条,其中:时政要闻信息899条,政务信息47条。重大行政决定决策意见征集7条,法律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飘动11条,公示公告246条。今年行政处罚案件2件均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加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接受群众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46件,均对申请人作出信息公开答复,无因信息公开引发重大政务舆情。

(三)机构信息公开。2025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网站管理相关规定,更新了局领导班子信息以及局机关18个科室和15个下属机构信息,将局办公地址、官网地址、通信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在局官网发布,及时将人员任职、调动、调整情况在局官网公布,确保我局机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智慧城市管理科,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工作及全局网络信息化工作,我局网站基本信息内容、链接等发生改变均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未出现网站基本信息变化未更新的情况,通过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局信息公开权威性不断加强,精准度不断提升。

(五)“平台建设”工作情况。我局官方网站是由安顺市人民政府统一建设,部署在云上贵州平台,由市政府统一实施技术保障,我局负责内容保障和网站监测。政务新媒体有“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主要功能是发布本局工作信息,均保证了信息发布、保障达到要求。所有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在“三审三校制度”的基础上再实施“人防+技防”,使我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大幅提升。

(六)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安顺市工程建设审批事项清单5.0版本》《安顺市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5.0版本》,将我市项目审批事项压缩至66个工作日完成;二是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按照“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即刻办理;三是加大与省、市两级审批单位对接,加快打通各审批系统壁垒。目前,我市工程审批监管系统已形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互联互通;四是以推动水电气联合报装等“一件事”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5年共计办理8987件,未出现漏办、错办事项,群众满意率达100%。

(七)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编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依法对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自觉履行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情况。2025年,开工建设老旧小区改造1276户,已完工246户;建成棚户区改造135套,完成投资11818万元;城市危旧房424套已全面开工,竣工76套,完成投资675.15万元;建设完成燃气管道建设35.85公里,完成率89.63%,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46.18万吨,乡镇范围内行政村及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已达100%。建成社会公共停车位635个,新增城市道路2.3公里;已建成海绵城市示范项目280个,完成投资约18.4亿元。

(九)推进重点民生保障工作。2025年,公租房配租任务27257套,已完成配租27285套,目标完成率100.10%。公租房竣工目标134套,目前已竣工134套,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3366户,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072.52万元。截至三季度,累计发放户数3454户、发放率102.6%,发放金额724.6万元、支出率67.6%;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任务为706套,截至目前配租706套,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

(十)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我局持续开展信访法治化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信访法治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发放《应知应会手册》至每一名领导干部手中,依法处理各类投诉和信访,切实帮助群众解难题。2025年,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21件,均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分类进行了处理,现已办结21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推进监管信息公开。我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5年,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共29件,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共60人,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347项,开展抽查活动3次,抽取检查对象14户,抽取执法人员12人次,100%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1

0

0

1

0

46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核心,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扎实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具体,如项目建设规范、标准等细节信息公开不足,呈现方式不够直观,群众获取和理解难度较大;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不足。解读形式仍以文字、图解为主,互动式、场景化解读较少,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深入;三是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流程的把握不够精准,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改进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紧扣“十五五”开局之年住建工作重点,围绕城市建设核心任务,细化公开内容清单,重点公开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关键信息,确保公开内容更贴合群众需求;二是提升公开质量效能。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定期排查整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短视频、在线问答、实地宣讲等形式,增强解读的互动性和实效性,健全舆情快速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办理流程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明确各科室公开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规范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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