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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08:4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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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685612 信息分类: 安府办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办函〔2026〕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安顺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齐全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照《贵州省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紧盯目标强推动

(一)提升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加强生活污水收集管理,到2027年底,城市(含西秀区、平坝区、安顺经开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50%以上,县城(含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28%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达80毫克/升、力争达100毫克/升,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达80毫克/升;动态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落实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到2027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20%的普定县、紫云自治县分别提升至23.3%、29.8%以上;安顺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140毫克/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65毫克/升;紫云自治县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110毫克/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县、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安顺经开区管委会)

(三)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制定分年度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任务,2026年建设改造154公里,2027年建设改造69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聚焦任务抓执行

(四)合理编制治理方案。加快编制或修编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规划。全面开展排水分区、水质水量、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现状摸排,西秀区、平坝区、安顺经开区共同编制“一城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其余各县分别编制“一县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到2027年底,全市基本形成城市及县城污水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动问题管网修复。对市政道路及住宅小区内部管网破损点、混接错接、淤积堵塞、管道缺失等问题开展缺陷修复排查,建立缺陷修复台账,完成管网缺陷修复方案编制,并根据影响大小、轻重缓急情况制定年度修复计划,分期分批有序推进整治,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补齐污水管网短板。结合《安顺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修编)》《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和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资金支持,分年度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实施三年攻坚建设改造行动。力争2027年底前,完成管网整治清单任务,实现管网空白区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安顺市分行、安顺金融监管分局)

(七)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开展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质量监管三年专项行动,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质量管理。鼓励邀请管网运维单位参加管线工程验收,加大污水管材、检查井材等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污水管材管件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科学规范污泥处置。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单位及污泥处置单位监督管理,对污泥产生、运输、处置等全过程严格把关,建立完善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确保污泥处置全过程合法合规。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土地利用、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提升污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加强污水接入管理。全面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管住增量、消化存量”,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接尽接,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梳理重点排水户清单并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分片有序实施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问题整治,依法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及破坏污水管网设施等违法行为。强化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排入监管,加强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水量的监测与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

(十)提升管网运维能力。强化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与运维能力提升,完善管理机制,健全专业运维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权责、费用清晰等条件下,推动管网养护工作延伸至居民社区开展,到2027年底前,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监管有效的污水管网运维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探索推广厂网一体。积极开展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试点探索,支持组建排水管网专业化运维企业。将同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依法依规委托同一单位专业化运行维护。(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十二)提升智能管理水平。探索构建覆盖厂、网、户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通过常态化监测水质、水量等关键参数,实现动态监管与智能调度。强化汛期、人口密集区等敏感节点在线分析与预警,建设基础数据信息库,将污水数字化监管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到2027年底,初步实现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数字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

(十三)全力抓好资金保障。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形成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污水管网运维费用纳入处理成本,探索建立“财政承担建设、价格补偿运维”的分担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水质水量核查结果,及时足额拨付处理费用。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通过资产整合与市场化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安顺市分行、安顺金融监管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落实保障提效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市水务局强化统筹调度,适时开展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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