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6日在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安顺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一年来,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我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国发2号重大政策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3.9万人享受城市低保,全市月平均保障标准达到683元。农村低保人口9.3万人,全市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5,298元。二是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84元。筑牢疫情防线,支持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投入27,624万元。三是教育保障投入更加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教育精准扶贫等资金共172,481万元。四是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力保障。足额安排储备粮油利费轮换补贴等经费1,643万元,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522万元、农业耕地补贴13,050万元。五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更加完善。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2,907万元、租赁补贴637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8,992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1,290万元,切实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紧密。一是全面落实特殊人群参保补助。足额安排市级配套资金2,68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资金及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养老保险,推进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二是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争取中央、省衔接资金97,283万元,安排衔接及农业、森林保险配套资金3,619万元。三是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互联互动。争取中央、省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1,385万元,专项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发展高效农业、乡村特色旅游;投入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四是提升协作资金使用效益。合法合规分配协作资金3亿元,安排项目178个,涉及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就业补助、培训、扶贫车间、健康帮扶、教育医疗帮扶等方面。五是全力争取涉农领域发展资金。争取各类资金121,652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物防疫、农村厕所革命等。
——“四化”重点领域建设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全力推动“四化”领域建设。整合资源安排部门和统筹资金55,353万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助推“四化”领域项目建设。二是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小城镇建设资金5,700万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获得奖补资金10,622万元。三是抢抓政策机遇,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抢抓新国发2号等政策机遇,围绕“四化”等领域谋划项目,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新增专项债券,“四化”基金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438,935万元,带动“四化”领域投资。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对审计整改作出安排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抓整改,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制度性、机制性部署,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市审计局建立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协同推进整改工作。
一、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安顺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31万元,支出581,36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274万元,支出70,82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6万元,支出1,930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7,712万元,支出385,4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各级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也有一些不足,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执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市级110家单位229项年初预算指标执行率不高。
(二)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4家单位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是2家单位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共计4,396.10万元;二是3家单位未按计划清理暂付款项共计11,290.91万元;三是2家单位未足额安排或匹配地方财政资金共计4,513.35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存在工资专户拨付非工资性支出情况。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对3个市直部门及所属14家单位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预算执行,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但一些部门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部分事项处理还不够规范,共涉及3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
(一)预决算编报不科学不准确的问题依然存在。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按实际需求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导致148万元财政资金未使用。1个部门未据实核算经济业务、未将部分支出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等,导致决算报表数据不准,涉及1,884.47万元。
(二)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2家所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471.08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45.38万元;1个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付22万元;1个部门虚列支出9.93万元;2家所属单位无预算支出7.42万元;1个部门7.51万元存量资金未按时清理或上缴;1个部门未经批准将2.93万元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二是在政府采购方面,1个部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违规采购涉及140万元。三是在财务核算方面,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41.19万元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1个部门未将2,081.07万元纳入收入管理。
(三)资产管理有待提高。2家所属单位部分资产未入账7.41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资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帮扶相关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审计抽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37,204.31万元、项目36个,入户走访32户家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产业帮扶项目建设有短板。4个产业项目因规划布局不合理、选址不合规、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等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二)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部分扶贫项目未与脱贫群众建立利益联结;部分产业项目未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消费帮扶不精准,未有效解决脱贫群众农产品滞销问题。
(三)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违规改变资金用途;二是金融支持政策未有效落实。因监管不严导致投保农户因灾受损少获理赔38.34万元;虚增投保面积477.32亩导致多支付财政保费补贴2.14万元;三是土地支持政策未有效落实。违规使用新增脱贫攻坚专项用地指标23.15亩,占用基本农田110.20亩栽种菌材林、14.4亩挖塘养虾。
(四)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和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处置不及时、不规范。3个项目债权投资程序不规范,未要求该合作方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财政资金存在安全风险。二是部分产业帮扶资金管理不严、绩效不佳。存在违规出借产业项目收益资金,财政资金被虚报套取,多支付3个项目结算款,应收未收秋冬季保底收购蔬菜款,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比低,项目实施效益差等问题。
四、重大项目投资审计情况
围绕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对某改扩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项目投资绩效不佳。项目建成后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建成后部分资产长期闲置;建设过程中投资控制不严造成投资增加。
(二)项目造价控制不严。对部分工程造价审核不到位,多计工程款1,034.98万元。部分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导致结算价不真实。
(三)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未落实偿债资金,债务风险较大;未及时收回垫付资金32.95万元;未按规定申请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造成项目成本增加63万元;财务决算不准确导致成本核算不实。
(四)项目未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规定。个别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审计了学前教育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结果看,被审计单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幼儿教育普及普惠均衡提质发展。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一家单位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二是一家单位未及时安排或未安排上级资金、保教费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三是部分幼儿园未按规定对幼儿园收支情况建账核算、未据实结算幼儿生活费及取暖费;
2.部分普及普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老城区、城镇小区和乡镇幼儿园配备不足。二是应建立未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3.办学条件缺失及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一是存在部分幼儿园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班级幼儿人数超标,人均用房面积不达标,未按规定办理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手续,食材采购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二是学龄前儿童管理工作缺乏统筹,幼儿教育机构和托育机构均存在超年龄范围提供学前幼儿服务情况。
(二)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大病保险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经济负担,特别是在防止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未按规定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专户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专户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专户进行管理等问题。
(三)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相关单位积极推动东西部协作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区域协作、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内控制度管理不完善。一是未按规定制定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二是个别县区所属国有平台公司未按规定足额兑现分红资金15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不严。一是虚报工程完成进度,涉及工程款28.29万元。二是未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
3.投资资金存在风险。两个项目债权投资资金存在安全隐患。
(四)医疗救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对安顺市6个县(区)医疗救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医疗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为各县特殊困难人员疾病救治提供了资金保障,在防止农村群众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资金管理不规范或违规使用。4个县(区)医疗救助基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2个县往来款157.59万元未及时清理;4个县(区)医疗救助基金利息收入14.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1个县医疗救助基金247.3万元核算不规范;1个县截留医疗救助基金3.74万元。
2.部分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2个县应付未付部分医疗机构及患者个人申报的医疗救助基金,1个县应拨未拨医疗救助基金等问题。
六、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2年,对安顺市一家所属国有平台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会计信息不实。市国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收入、资产、负债和损益等会计信息不实。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善。一是两家子公司建设的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二是一家子公司未取得产权资产、资产存在闲置问题。
(三)税费缴纳执行不严。市国有公司及其下属全资企业未按规定上缴部分税费。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2022年,对市直3家单位4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产管理亟待加强。市直国有平台公司子公司和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或设备长期。
(二)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存在缺陷。一是未有效清收债权;二是是2个项目未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部分往来长期挂账;四是市直3家单位扩大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涉及金额125.09万元。
(三)项目建设力度推进不够有力。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未完成。二是更改设计方案未履行报批程序,导致项目工程价款确认数超过概算130.41万元。
(四)贯彻落实“十大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一是未认真审核第三方出具的排查评估报告,导致应整治企业未全部纳入评估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治。二是对已整治销号企业未严格履行职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巩固提升。
(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不够全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保护围网破损及农户种植水稻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对审计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移送问题事项3项、疑点线索2件。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将于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上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91个问题,已整改71个,整改中20个,未整改0个,整改率100%,整改完成率78.02%。通过督促整改,整改问题金额54,868.68万元。其中,促进拨付资金17,657.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2,621.79万元,上缴财政资金3,497.61万元,调整账务476.86万元,其他614.92万元。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整改,主要原因为这些问题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程序复杂等,需要逐步消化,稳步推进。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并强化跟踪督办和追责问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级部门要不断提高支出效率,紧紧围绕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等方面,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持有保有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加强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围绕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相关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让脱贫成效更可持续,乡村振兴后劲更足。二是聚焦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压实压紧管理责任,加大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等乱象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持续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加强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依法规范举债、化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质量。一是牢固树立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岗位,完善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的衔接,确保信息联通共享,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入账,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价值。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等闲置的资产进行重点资产清查,查找资产管理中的管理漏洞,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及时查缺补漏,盘活闲置资产,推进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升整改实效。一是相关县(区)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二是要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健全整改跟踪机制。三是要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四是要大力推动标本兼治。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管理。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监督重点,着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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