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82元/人、月,平均增幅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828元/人、年,平均增幅12%。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80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852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5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804元/年。
2、2024年4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499户37542人,4月累计发放资金7554.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1782户93224人,4月累计发放资金14895.8万元。
3、2024年4月全市共有特困对象5397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4076元/年,4月累计发放供养金2683.33万元。
4、2024年4月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889人次,4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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