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一季度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38元/人、月,平均增幅8.0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096元/人、年,平均增幅15.06%。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76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120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72元/年。
2、2024年3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485户37610人,3月累计发放资金5765.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1845户93424人,3月累计发放资金11419.64万元。
3、2024年3月全市共有特困对象5379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3284元/年,3月累计发放供养金2054.32万元。
4、2024年3月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288人次,3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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