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38元/人、月,平均增幅8.0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096元/人、年,平均增幅15.06%。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76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120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72元/年。
2、2024年1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818户37697人,1月发放资金1590.5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2021户93944人,1月发放资金3501.2万元。
3、2024年1月全市共有特困对象5331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3284元/年,1月发放供养金662.19万元。
4、2024年1月全市实施临时救助631人次,1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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