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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救助公开信息 (12月)
发布日期:2024-01-02 09:58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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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38元/人、月,平均增幅8.0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096元/人、年,平均增幅15.06%。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76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120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72元/年。

2、2023年12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551户37728人12月累计发放资金21385.7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2052户94032人12月累计发放资金40755.81万元

3、2023年12月全市共有特困对象5289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13284/年,12月累计发放供养金7201.84万元。

4、2023年12月全市实施临时救助7259人次,12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9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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