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38元/人、月,平均增幅8.0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096元/人、年,平均增幅15.06%。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76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120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72元/年。
2、2023年8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508户37715人,8月累计发放资金14203.0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1493户94604人,8月累计发放资金26714.98万元。
3、2023年8月全市共有共有特困对象4925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3284元/年,8月累计发放供养金4721.65万元。
4、2023年8月全市实施临时救助5051人次,8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0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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