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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溶洞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治现场复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8 16:13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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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黄果树规划建设局:

现将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溶洞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治现场复核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抓好贯彻落实,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务必重视,加强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省级相关工作要求。

二、强化排查整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要对照省级反馈其他市(州)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滚动排查整治,以靠近村居、靠近道路的溶洞为排查对象,以溶洞口、溶洞内生活垃圾为排查整治重点,“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建立清单台账全面推动落实整改。及时彻底清理溶洞内和周边垃圾,压实管理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已发生过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重点溶洞要设置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牌,公布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一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用好用足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充分保障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经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及时收运”,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付费机制,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二要建立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主动与户外探险机构等取得联系,建立溶洞信息共享机制。三要建立宣传机制。多元化、多层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禁止利用溶洞排查、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相关规定,教育引导村民爱护生活环境,摒弃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的陋习,培养文明生活习惯。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田建华;联系电话:3322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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