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县(区),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房建设管理是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加大农房建设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强化动态监管。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要通过落实日常巡查、台账管理、信息沟通等制度,对群众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根据动态监管情况,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新增动态农村危房实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同时,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并对农房巡查动态监管情况按附件2格式建立台账,将台账内农房作为平时巡查和灾后巡查的工作重点。
三、狠抓试点建设。西秀区、平坝区、镇宁县、紫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实施省级宜居农房试点建设过程中,要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理念,要推行“以奖代补”方式,用好用活用足补助资金,激励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放大资金效益,坚决杜绝用施工队大包大揽,一包了事的情况发生。同时,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要组建县级农房建设管理专家库,积极参与县域农房设计、图集优化、环境提升等工作,尤其是宜居农房试点村要坚决落实驻村规划师(营造师)制度,定点服务、定时派驻、定期考核,“无设计方案,不启动建设”,扎实推动设计团队和专业人员下乡服务。
四、加强调度督导。根据省级方案要求,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实行月调度,月报送工作执行情况将作为省对市县高质量目标考核减分项和安排下一年度村镇建设领域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务必高度重视,自8月1日起,于每月1日报送上月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模版详见附件3)及农房巡查动态监管情况(详见附件2)。同时,要建立督导巡查制度,每月现场实地督导不少于1次,重点督导宜居农房试点践行“共同缔造”、设计方案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到位、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情况,以及各乡镇落实农村建房“联审联办”情况等,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房建设管
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2.农房巡查动态监管台账表
3.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房建设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X月)(模版)
2023年7月17日
附件2
县(区)农房巡查动态监管台账表
填报县(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
①县(区) |
②乡(镇) |
③村(居、社区) |
④房屋产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⑤巡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 |
⑦是否进行认定或鉴定(是/否) |
⑧保障方式 |
⑨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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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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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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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如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则不需填报⑦、⑧;
2.保障方式包括:采取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采取整体搬迁(生态移民搬迁、水库移民搬迁);采取在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居住;采取农村危房改造;采取房屋征收补偿;其他方式(投亲靠友,搬住村内安全公房等)。
附件3
XX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房建设
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X月)
一、基本情况(定性结合定量,尽量用数据说话,严禁大话、空话、套话,严禁泛泛而谈,只讲干货)
(一)2022年度、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无任务不用报送。);
(二)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工作进度,各试点开展“共同缔造”情况(含驻村规划师制度落实、建立村民自治组织数量、召开群众会数量及人次、发动投工投劳人次及节省资金等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无任务不用报送。已验收合格的第一次报送后后期不再报送。2023年度必须报送);
(三)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巡查队伍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管理情况、与同级乡村振兴等部门共享信息情况、建立健全农村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情况;
(四)开展“设计下乡”工作情况(含组建专家库、开展培训等情况),推广应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工作情况、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审联办”工作情况;农村房屋因灾受损及保障应对、应急信息报送情况(专家库组建第一次报送后,后期无更新或变化则不再报送。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要报送经审查合格、已投入使用的农房图集后期如增加则需报送新增图集。无受灾情况的不用报送);
(五)针对以上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情况、反馈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六)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问题原因要深入分析,有具体案例支撑,无案例支撑的视为无问题。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如资金缺口等,要有具体金额、测算依据或支出标准等,不能凭空想象、主观臆断)
三、下步打算(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具体措施,也可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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