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20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110元/人、年,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140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5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080元/年。2019年2月启动城乡低保提标工作,6月份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并补发1-5月新来标准差,目前各县区正在开展入户核查、乡镇审核工作。
2、一季度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395户27994人,累计发放资金3098.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1708户104847人,累计发放资金6638.5万元。
3、一季度全市共有共有特困对象4220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0992元/年,累计发放供养金13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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