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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6:29 文章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顺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一)组织保障情况。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下属事业单位情报研究所承担具体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和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强化学习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西北政法大学参加由市政府办举办的“安顺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内部责任分解机制、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策解读机制、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机制,有效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科技部门工作实际,编制发布并适时更新了《安顺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及时公布了《安顺市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三是主动公开机构概况等信息。全面准确地公开我局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机构信息。四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及时更新完善2023年市科技局权责清单。五是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全市统一公开部署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2023年度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2022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六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关于加强培养和完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及时修改更新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公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及受理方式等内容。二是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依申请公开说明,明确了申请渠道,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三是明确由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科技情报研究所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四)解读回应参与情况。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牵头代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今年以来共解读《关于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顺市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实施细则(暂行)》四个政策性文件,包含文件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关键点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

(五)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一是2023年6月份开通我市科技领域官方微信公众号“科技安顺”,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推送关注,目前关注人数已达908人,定期发布时政要闻、聚焦创新、科技动态、他山之石等新闻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信息量209条。二是及时转载“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微博账号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三是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查审核制度。制定了《安顺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发布登记审批制度》,对网站公开信息发布严格审查,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四是及时整改网站日常监测发现的问题,切实发挥好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导下,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完善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二是业务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创新工作模式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不断改进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质量和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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