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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17:07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安顺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jj.anshun.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上可查看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汇处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11楼,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2277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顺市卫生健康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763条,发布政策解读12条,发布在线互动访谈3期,《健康安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912条。认真做好与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接工作,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信息保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转办市长信箱和领导信箱来信,2022年共收到市长信箱来信11件,局长信箱来信13件,均及时办理答复。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和《条例》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未出现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不全面不充分甚至答非所问等造成重大舆情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目录编制,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及时规范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优化门户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等功能,提升规范化水平。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等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按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与不得发布内容;规范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建设情况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局门户网站、以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基本服务功能为导向,全年发布信息1763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

我局运用新媒体做好深度传播,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服务信息、重点举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规等信息,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做好主题宣传,提升解读效果,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91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并责成人事科教宣传科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做好了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做到每天巡查、每周自查自纠,对所有栏目进行逐项排查评测,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逐项整改,确保门户网站内容合规标准。

2022年我局认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评估。重点排查门户网站、工作电子邮箱、业务系统,深入查找问题隐患,修改系统登录口令,修复系统漏洞,强化对关键业务系统的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并进行安全加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保障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299

(注: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公开方式,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在更有力度、更有宽度、更有深度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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