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市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5号)要求,一是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全覆盖”和“无缝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修改完善了《安顺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制度》、《安顺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不断推进城
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按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划许可审批信息,使之与我局行政审批无缝衔接,做到“阳光审批”,使政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四是编制完善《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并按要求报送市编办。五是在我局外部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局政务信息主动在局外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加强规划行政审批透明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网上受理力度,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局法规监察科具体牵头办理,确保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制度》、《安顺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要求,安排局法规监察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编辑和审核,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的前提下,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安顺市城乡局外部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规划信息全部公开。二是通过局一楼大厅 LED电子显示屏、公告牌等进行信息公开,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以及局班子成员去向等,极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的事项办理。三是依据《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规划办事流程及行政审批可选择人员解答或纸质资料两种服务,使规划行政审批更加便捷、公开、透
明。五是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显著位置,公开规划监察执法支队工作职责。六是充分运用报纸这一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发布规划审批方案等情况。
2017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4条。其中: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4条,规划方案审批公示 8条、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18条、规划行政处罚8条,安顺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 3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条。其中网络申请数20条、信函申请数9条。29条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其中有 24条所申请内容属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可公开内容,已依法予以公开;另有2条申请内容不属我局掌握范畴,已依法书面告知申请人;有2条申请内容不存在,也依法告知申请人;有1条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017年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受理,申请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的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条,其中1条因复议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而终止复议;有1条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判定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本年度未审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综上,我局将在新的一年中,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进行研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让公众全面了解我市规划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经办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念。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安顺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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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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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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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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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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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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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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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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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
|
2.政协提案 |
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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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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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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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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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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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4 |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1 |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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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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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1 |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1 |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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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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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9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9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9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4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未审结)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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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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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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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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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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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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