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举措;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单位2017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顺市司法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安平街263号,电话:0851—33223461)。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贯彻落实《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我局切实依据市政府办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共服务及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时将贯彻落实《安顺市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
(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坚持适时了解信息审核发布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特点,我局再次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由办公室、法宣科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发布,各科室需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程序经审核后,提交局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三)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法宣科负责政务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局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局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更新完善了《安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7年)和《安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局机关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安顺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告栏)、《安顺普法手机报》、微博“安顺司法”、微信公众号“安顺司法”(2017年7月12日开通)和微信公众号“安顺市人民监督员”(2017年12月27日开通),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将我局各阶段的司法行政工作以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
目前,我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没有专职人员,只有2名兼职工作人员。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入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安顺普法手机报》。
(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采取座谈会、专题工作会等方式,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联络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编审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舆情控制能力,充分确保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准确高效,万无一失。一是4月份,安排局机关1名干部参加在浙江大学举办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二是4月份,安排局机关一名干部参加在中国传媒大学举办的安顺市新闻发言人暨舆情信息员培训班。三是8月份,组织县(区)司法局8名干部参加在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举行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业务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2条,主要包括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信息。《安顺普法手机报》共编写24期,发送9万余条;微博“安顺司法”共发布微博 222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6条;微信公众号“安顺司法”编发信息85条和微信公众号“安顺市人民监督员”编发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一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二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业务工作动态。四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办结政协提案1个,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将办理情况进行公开。
三、回应解读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回应及政策解读情况。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2017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数。
(二)年度内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
2017年,我局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
2017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没有答复件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7年,我局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举报和投诉;接受电话咨询1200余人次,接受来访咨询16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维权等方面信息,我局都给予详细的答复;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举措
2017年5月,我局率先在全省创建“智慧安顺•司法行政在线服务商城”,实行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了网上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线下实体商城则借用“商业商城”经营管理模式,让群众像在商场购物一样自主选择法律服务,足不出户即可免费享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法律商城”实体店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黄果树旅游区试行以来,共为群众解答咨询11500余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450余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诉求200余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较少;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一直缺乏,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内容,从方便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入手,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司法行政动态和政策法规。三是加大对司法部、省司法厅出台政策法规解读力度。四是每年考核结束,及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进行公示。五是加强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特殊情况,故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安顺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5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9 |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0 |
|
2.政协提案 |
条 |
1 |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0 |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0 |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0 |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0 |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0 |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0 |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5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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