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开展公安工作宣传报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一是积极发声,扩大公安机关工作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围绕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摩托车专项整治、“警民恳谈活动”、“全域旅游 多彩警务”共编发共编发142期568条微信,发布微博11760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传部门动态信息130余条,采用110条。围绕社会治安防控、摩托车专项整治、“全域旅游 多彩警务”、“平安安顺”等工作,在安顺公安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2000余条。二是关注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点。针对户籍制度改革、交通违法整治新措施、出入境管理规定、以及各类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各级传统媒体回应关切。2017年,共发布《图书路、宋官巷单行通道公告》、《户籍改革 这些内容与你息息相关》、《听到这八句话 请直接挂掉电话》等内容75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7次。并利用警民恳谈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召开共开展恳谈活动459场,解决子女落户、拖欠农民工工资、户口迁移等实际困难70余个。按照《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截止2017年12月底,市公安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工作共计157次,随机抽查事项数147项、检查对象492家、抽查结果公开55次,进行系统内测试2次,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做好市长信箱留言回复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回复、热忱回答。截至目前,共办理市长信箱留言43条。
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建立科学完善的领导机制。一是机构设置上在法制支队内设行政审批服务科,强化对全市公安机关和局属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二是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赵蓉晖书记为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服务窗口单位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强化保障,不断完善制度和平台建设。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市公安局不断完善各类规章制度,逐渐修定完善了《安顺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向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发布制度》、《安顺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确保执行。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牵头下,积极开展门户网站搭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在搭建好的政府门户网站框架下,正结合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部门概况、网上办事大厅、特色专题等栏目进行调整修改,逐项完善相关内容,进行调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对于群众需求集中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2017年,我局未接到“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行政复议材料。2017年,我局共办结市人大交办提案4起,并已报市人大法工委,办理13件政协提案,报市政协提案委。
四、行政复议数量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全年未接到群众提出的申请公开行政行政复议。
五、行政诉讼数量情况
2017年度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安顺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设。目前按照网站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政治部积极与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的公司联系,现已进入网站效果图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网站办的领导下,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安排和部署,继续加快新的政府门户网站的开通和运行,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维护网站的运行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明确人员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三是严格审查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贵州省公安机关公共网络信息发布保密审批制度》执行,在做好政务信息公安开的同时,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安顺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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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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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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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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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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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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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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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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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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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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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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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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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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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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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协提案 |
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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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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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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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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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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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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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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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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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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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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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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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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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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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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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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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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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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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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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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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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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开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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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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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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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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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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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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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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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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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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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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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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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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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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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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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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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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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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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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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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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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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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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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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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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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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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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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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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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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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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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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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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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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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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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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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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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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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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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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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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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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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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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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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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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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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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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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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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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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