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市办发〔2017〕6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以政务公开为助力,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由局办公室承担具体政务公开工作,并实行AB岗工作制度,明确2名办公室工作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及时配备照相机、录音笔的设备和器材,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职责履行。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制定《安顺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2017年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各科室职能职责,将《要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并按照“谁开展、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年终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及个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进行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3次,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大力助推发展新产业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规范内容,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先后建立了《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制度》、《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10余项。全面整理政务公开内容,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政务公开内容。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科技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科技政策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计划;科技行政许可与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与审批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颁奖情况;科技项目安排、经费管理使用等相关事项的检查监督情况;其它与科技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内部财务收支情况;人事管理及考核奖惩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二)创新方式,丰富政务公开有效形式。1、网上公开。以政务网为主渠道,公开科技局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规则、科学技术的政策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总结和要点、地震应急预案、政府采购、科技工作动态、单位建设、财务、组织人事等。2、墙上公布。在局机关一楼设置政务公开栏,在三楼设立告示栏,对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纪律,行政执法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3、文件、资料和会议公开。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单位财务收支、项目申报及经费方面的情况,让大家清楚明白,消除疑虑。做到将政务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接受服务对象的查阅和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依托市政府及局机关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科技工作动态有关政务信息共计300余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通过网站公告、局长信箱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度,市科技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有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能力建设。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部门对接,依托我局门户网站,不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与各类网站的联动能力,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取得新成效。但通过认真自查,发现存在未建立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的问题。
四、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研究制定《安顺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公开。
安顺市科技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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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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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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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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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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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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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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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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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0 |
|
2.政协提案 |
条 |
0 |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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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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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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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0 |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0 |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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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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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0 |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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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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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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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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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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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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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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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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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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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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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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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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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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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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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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