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玉勇任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垚任安顺市民族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琼不再担任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邦祥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中学校长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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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691313 | 信息分类: | 安府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安府任〔2026〕17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玉勇等任免职的通知 |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玉勇任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垚任安顺市民族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琼不再担任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邦祥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中学校长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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