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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庆华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16:18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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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528368 信息分类: 安府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任〔2026〕1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庆华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白庆华任安顺行政学院副院长(兼);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维勇任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任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正志不再担任安顺行政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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