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传春同志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兼);
毛南宏同志任安顺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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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419407 | 信息分类: | 安府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文 号: | 安府任〔2022〕13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王传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传春同志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兼);
毛南宏同志任安顺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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