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人民政府、平坝区人民政府、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等方案实施年限的请示》(西府呈〔2025〕124号)、《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顺市平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实施年限的请示》(平府呈〔2025〕79号)、《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同意调整〈紫云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实施年限的请示》(紫府呈〔2025〕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西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贵州西秀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4—2025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5年)》《安顺市平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紫云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5个方案实施年限调整至2026年。
二、请相关县(区)严格按照原批复同意的开发区域和规划用途认真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三、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相关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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