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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中心城区杨湖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02 08:34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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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530986 信息分类: 安府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函〔2025〕2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中心城区杨湖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实施《安顺中心城区杨湖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中心城区杨湖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杨湖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二、你局要会同安顺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规划》指导作用,指导做好杨湖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管理工作,有序推动杨湖单元的开发建设,完善片区城市功能。沿湖项目应充分考虑预留退让空间,以提升城市品质。

三、《规划》实施中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容积率等核心指标,确保片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如需修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内容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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