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拟出让安顺经开区“2020-33号”等10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经开区“2020-33号”等10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其中:
1.安顺经开区东纵二路与西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黄铺物流园区幺铺片区YP-02-05)地块(2020-33号),出让面积106020.81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
2.安顺经开区东横二路与东环一路交叉口东南侧(黄铺物流园区幺铺片区YP-02-06)地块(2020-34号),出让面积5794.78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
3.安顺经开区东横二路与东纵一路交叉口西南侧(黄铺物流园区幺铺片区YP-02-07)地块(2020-35号),出让面积7192.11平方米,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4.安顺经开区东横二路与东环一路交叉口东南侧(黄铺物流园区幺铺片区YP-02-08)地块(2020-36号),出让面积15929.91平方米,用途为体育用地;
5.安顺经开区东横二路与东纵一路交叉口西南侧(黄铺物流园区幺铺片区YP-02-09)地块(2020-37号),出让面积13067.37平方米,用途为教育用地;
6.安顺经开区杨湖一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东侧(杨湖片区B-07-02)地块(2020-55号),出让面积20855.08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7.安顺经开区西航路与开三号路交叉口东南侧(高铁片区A-01-02)地块一期(2020-63号),出让面积11222.48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8.安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地块(2021-02号),出让面积8275.01平方米,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9.安顺经开区二环路与机场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一期(2021-03号),出让面积41526.5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10.安顺经开区星火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南侧(航空城片区E-01-06)地块(2021-05号),出让面积20641.41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开发建设中涉及有关规划管理,请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三、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四、请你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出让方案,在供地时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开工申报、竣工核验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
2021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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