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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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230719 | 信息分类: | 安府发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安府发〔2025〕4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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