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龙丽娟同志任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胡迎春同志任安顺市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何林科同志任安顺市中医院副院长;
巫文年同志任安顺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余杨同志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元园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张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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