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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5-09-02 16:01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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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安顺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主要目标

为能够更好地抓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有效弥补基层消防力量的不足,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初期火灾,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三、《实施方案》起草过程、征集意见情况

2024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法》出台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本《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安顺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四、《实施方案》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安顺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总体分为4个部分共计14条

队伍建设部分。一是明确了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营房建设,营房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乡镇消防队》的标准执行;二是明确了车辆装备配备标准,按照“必须、必备、管用”的原则合理配备所需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三是明确了人员配备方式及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乡镇消防队》的标准,科学编制辖区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求,按程序报请政府批准实施,严禁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职责管理部分。一是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隶属关系,“城市”队和经消防救援机构评估达标的“乡镇”队由属地县(区)级消防救援机构管理,其他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二是明确了队伍日常管理事宜,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实体化运行,24小时驻勤备战,日常驻勤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是明确了队员管理方式,实行岗位等级管理,参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文件进行考核并落实结果运用。

执勤训练部分。一是明确实行轮训制度,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训练体系,定期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到“国家队”轮训;二是明确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执勤体系,统一指挥调度。

待遇保障部分。一是明确了经费保障相关事宜,各级财政部门按需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经费,消防救援机构应将其纳入部门预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分开核算,专款专用;二是明确了社会保障相关事宜,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工作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三是明确了薪酬待遇相关事宜,参照《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合理确定人员工资;四是明确了通行保障和党团组织建设等相关事宜;五是明确了优抚优待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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