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细则》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贵州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平台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9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安府办函〔2024〕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安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制定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安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热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提升热线为民服务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特制定本细则。
三、《实施细则》起草过程、征集意见情况
为持续践行“服务好、能办事、真管用”的服务理念,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原《安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府办函〔2021〕45号)的基础上,充分借鉴省内外热线运行管理机制,并结合安顺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安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安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实施细则》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章五十三条,主要由总则、受理、办理、工作监督和附则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功能定位、受理渠道组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管理机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国有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原则、运行机制及运行容错纠错机制等。
第二章受理部分,主要明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渠道、服务模式、受理范围,对诉求人反映事项实行分类处理等。
第三章办理部分,主要明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办单位对接收事项分类办理的原则、要求及时限,明确疑难工单、紧急工单、新生行业、新生事物、回访与满意度评价、办结认定工作要求和工作资料存档、工作保密等。
第四章工作监督部分,主要明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共监督、督办事项、督办形式、预警监测、数据分析、实地回访、结果运用(失责追责)等。
第五章附则部分,主要明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细则》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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