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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导向
 
来源:    2007-7-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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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服务和经济协作工作;制定市政府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进驻部门(单位)开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行政性收费事项,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开展服务项目的确定、变更及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催办;协调各服务窗口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及备案事项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联络、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审和部门(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对服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管理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监督整改,为全市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省招商引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顺市自来水价格
 

用水类别
价格(元/吨)
居民生活用水
1.95
工业生产用水
2.60
营业性用水
4.50
行政用水
2.20
特种行业用水
7.50
公共用水(包括市政、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
1.50
政府低保户生活用水
1.40

      注:根据《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计收以上水费同时征收0.20元/吨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专用于污水处理。以上水价随国家的政策变动而变动。
 
安顺市供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电价
0.4556
0.4456
0.4456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
0.6898
0.6798
0.6698
 
 
 
 
三、商业电价
0.9018
0.8918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0.5548
0.5448
0.5348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
0.3860
0.3760
0.3660
 
 
 
 
五、大工业电价
 
0.4212
0.4012
0.3862
0.3762
30.00
20.00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
 
0.4112
0.3912
0.3762
0.3662
30.00
20.00
    电石
 
0.4012
0.3812
0.3662
0.3562
30.00
20.00
    中小化肥
 
0.2930
0.2730
0.2580
0.2480
30.00
20.00
六、农业生产用电
0.3630
0.3530
0.3430
 
 
 
 
七、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1970
0.1920
0.1870
 
 
 
 

 
注:
    1、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生活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4086元。
    2、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销售电价按表所列价格扣减相应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具体标准为:非居民照明用电和商业用电每千瓦时2分钱,大工业、非普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8分。
    3、以上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外,均含三峡基金0.4分。
    4、对已经下放地方管理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核工业铀扩散厂、堆化工生产厂用电价格,按表中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5、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915分,基本电费按本表规定执行。
    6、以上电价随国家的政策变动而变动。
  
安顺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1) 农、林、渔、畜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
      (2) 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3) 中药材、中成药半成品及成品生产
      (4) 新型燃料开发建设
      (5) 飞机、汽车零部件开发、制造
      (6) 新型电子原器件开发、制造
      (7) 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8)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发建设
      (9) 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建设、经营
      (10)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1) 旅游景区(点)及其配套开发、建设和经营
      (12)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13) 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其它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14) 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15)酒店及其配套开发、建设和经营
     (16)高新环保技术的开发及设备制造
     (17)高新技术开发
     (18)高科技人才的引进
 
 
投资方式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香港、澳门、台湾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均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在安顺投资:
    举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举办外资(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先进适用技术;
    承包开发荒山、荒坡和水面资源;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旅游等开发经营项目;
    购买企业的股份和债券;
    BOT、BOOT、BOO等方式;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
    出资方式:
    投资者的投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
    (1)自由兑换货币;
    (2)机器设备,原料及其他作价;
    (3)生产所需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或其他财产权利等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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