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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镇宁自治县狠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该县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抓好“新机制”的贯彻落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明确规定:在国家实施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杂费的基础上,学校只能按县教育局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包括作业本费在内的任何费用。并要求学校对所收取费用进行公示,严禁全县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发生。截止目前,未接到一例教育乱收费举报,教育收费呈现良好的势头。2008秋季入学在即,该县仍将狠抓教育乱收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本网编辑:彭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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