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想知道点村里的事可不是这么容易,现在好了,我们村也有了‘村人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安排项目和决定村级事务时,我们成为了决策的主体,各项工作村里怎样安排、怎样落实,咱老百姓说了算,心里踏实!”普定县马官镇号营村村民侯祥满意地说。
在村级基础工作中,一些村班子不团结,内耗扯皮,在安排项目和决定村级事务时,只召开小范围会议或直接不开会,不征求其他班子和群众意见,“闭门造车”,导致实施的项目和决定的事村民不了解,群众不支持,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成为阻碍党群关系的一堵“隔心墙”;一些村干部利己主义和个人说了算的思想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村班子虽团结有力,但在决定村级事务中有盲目性和局限性,严重违反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反映等问题。
今年以来,马官镇充分发扬村级民主,在全镇34个村(居)成立村民代表议事会,老百姓称为——“村人大”。议事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村民代表组成。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推选产生,根据各村村情,按产业、性别、身份、类别、推选产生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产业代表、党员代表、示范户代表、老村干部代表、家族代表、妇女代表、计生合格户代表等,组成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一般由20人左右组成,实行任期三年,期满换届另选。
议事会主要负责宣传政策,监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工作进行讨论表决和全面监督。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规定凡没经过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的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镇里一律不予批准实施,凡是没有经过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的扶贫款,民政救助款物和低保户,镇里一律不予批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