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开展“百日行动”以来,有效地警示了客运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了客运交通安全整治。
为贯彻落实“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平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安排部署,联合公路运管部门对辖区所有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此外大队认真开展“四见面”活动,大队负责人亲自带领大队民警多次深入客运企业,与客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客运车主、驾驶员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同时大队向社会公布了客运车辆交通安全举报电话,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监督客运交通。
10月9日大队结合总队《客运车辆超员统计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辖区紫运司平坝分公司、天马运平坝公司、平坝运输公司、安运司平坝分公司等五家客运企业法人分别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抄告县运管所,有效地警示了客运交通违法行为,迅速扭转了客运企业漠视交通安全的现状,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客运车管理和车主、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全县范围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本网编辑:彭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