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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荣彬副市长在全市煤炭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2007-5-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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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强力推进我市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在全市煤炭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安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荣彬
(2007年5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煤炭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是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5月10日全省煤炭工作专题紧急会议精神;二是安排部署近期全市煤炭工作。这次会议除要求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外,还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各产煤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乡镇煤矿法人代表参加会议,这足以说明全市煤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刚才,中林同志代表市整顿办对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通报,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会上还印发了省、市有关煤炭工作的几个文件,请大家一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好。下面,根据全省煤炭工作专题紧急会议精神和市煤矿关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煤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是我市重要的资源,目前全市煤炭资源已探明的储量为13亿吨,远景储量为150多亿吨,近年来全市煤炭产量在700至800万吨。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煤炭产业及煤炭工作要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分析和认识。一方面,要认清煤炭产业仍是我市重要的能源产业和基础性产业。去年全市煤炭总产量达801万吨,直接税费3.19亿元,为电力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可以说,煤炭是我市最主要的矿产资源,煤炭资源是全市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的重要战略资源,煤炭产业是我市参与全省、全国乃至国际产业布局、产业分工和产业配置的重要基础性产业,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要认清我市煤炭产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受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影响,我市煤炭产业发展总体上说正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型发展时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其特点集中体现在:一是正处于一个既要快速发展,又受到国家、省有关煤炭产业政策调整及我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制约的时期,怎样解决好制约问题,加快煤炭产业发展,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二是我省正在实现从小煤保大电、小煤保大产业向大煤保大电、大煤保大产业的转型,作为“西电东送”基地之一的安顺也要尽快适应这个转型;三是一些县区和部门及部分矿主对小煤矿关闭整合工作持等待观望态度,该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作的关键时期,能否把握这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这项工作的成效如何将决定着我市煤炭产业能否健康发展;四是全市瓦斯治理攻坚战成效不明显,瓦斯治理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工作进度和力度还很不够,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五是煤炭正常年产量受较大影响,电煤供应紧张,电煤有效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困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六是煤矿建设投入不足,在建矿井建设进度慢,“十一五”期末煤炭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以内的任务十分艰巨,这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七是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差距很大,煤炭开采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较多,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上述两个方面的形势,全面加深对煤炭产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这一重大问题的认识,进一步认清当前全市煤炭产业的发展形势,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的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对大矿取代小矿这个产业历史发展必然趋势认识不到位,在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中等待观望等不良倾向,抢抓机遇,切实增强抓好煤炭产业和煤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煤炭产业发展、煤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是该系统的重点,也是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省煤炭工作专题紧急会议已作出明确要求,要将这两个攻坚战合并为一个攻坚战,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通过在煤矿整顿中同步实施煤矿瓦斯治理,以此为契机实现建设一批本质安全型矿井和提升煤矿生产水平两大目标。可以肯定地说,这也是我市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唯一选择。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以上安排部署和要求,系统工程就要用系统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各类煤矿复产达产工作,确保全市煤炭产量维持在正常水平,并扎实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煤矿关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实施全市小煤矿关闭三年规划,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关闭70对小煤矿的任务。要巩固煤矿关闭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对第一、二批关闭的56对煤矿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关死、关牢;对第三批拟关闭的14对煤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精神,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的16种小煤矿要坚决关闭,要正确处理好煤矿关闭与煤矿整合之间的关系,先关闭、后整合,在6月底以前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第二批还未关闭的6对矿井关闭到位,同时各有关县区要将第三批拟关闭的14对矿井上报省政府公告,并确保在年底完成关闭工作。
 
  2、煤矿整合工作。省人民政府已于2006年12月27日以黔府函〔2006〕200号文件批复了我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同意我市参与整合或扩界整合尚有利用价值煤炭资源的92个煤矿相互整合为40个煤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办发〔2006〕82号文件、《贵州省煤矿整合指导意见》(黔煤办字〔2006〕291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府办发〔2007〕3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4号)及我市的贯彻意见精神,全力快速推进全市煤矿整合工作,在7月31日前所有整合煤矿进入省申报办理审批手法一条龙办公程序,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我市煤矿整合工作,推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整合煤矿尽快恢复生产。
 
  3、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4月20日全国、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07〕35号)精神,充分认识加快开展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对于防范煤矿事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综合开发利用能源的重要意义,坚决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紧紧抓住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难得机遇,全力打好煤矿瓦斯治理这一攻坚战。整合煤矿、技改扩能煤矿、在建煤矿、正常生产的煤矿都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县域联网,确保正常运行,切实做到在线监控。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将把省安排给我市的800万元和市拟安排的100万元共9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全额下拨,重点用于煤矿整合和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希望各县区及各煤矿业主也安排一定的经费,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市政府将视其积极性给予优先支持。
 
  4、煤矿技改工作。全市共有28个煤矿为技改矿井(其中西秀区5个、普定县10个、平坝县11个、镇宁自治县1个、关岭自治县1个),这些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比照整合煤矿一条龙工作机制和时限要求,加快有关手续向省申报审批的速度,尽快争取通过验收,促进其尽快复产达产。
 
  5、新建煤矿建设工作。这项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加快全市在建的26个煤矿(其中西秀区5个、普定县8个、平坝县3个、关岭自治县9个、镇宁自治县1个)建设速度,这些煤矿中,有的业主投入不足,有的没有按设计方案建设,有的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而没有及时更改设计方案,有的甚至违法边建边产或以建代产。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这一些在建煤矿建设速度迟缓、甚至停工等情况,逐矿查明原因,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督促其加快建设,尽早通过验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二是国家发改委已授权省发改委核准30个30万吨/年新建煤矿,有条件、有项目的县区要主动申报项目,争取省发改委的支持。三是省政府已决定近期采取在有煤炭资源但没有煤矿或煤炭供给能力不足的地方(分布在33个县,164个乡镇),合理布局新建79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解决这些乡镇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就近供给问题。我市紫云自治县目前无一合法煤矿,市政府已就解决此个案问题向省政府请示,请紫云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省对接沟通,其他县区类似的情况也要积极向省、市政府反映,市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切实帮助紫云自治县等解决实际困难。
 
  6、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中之中,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工作的最低底线,关于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市政府以各种形式反复作了安排部署和强调。我在这里着重重申以下几点: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二是切实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两个责任;三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要做到严防死守,逐矿排查隐患。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要向煤矿逐矿派驻安全监督员;四是全面推广关岒自治县组织各煤矿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共同对各煤矿进行技术和安全“会诊”,市及各县区每半年要组织一次煤矿之间、产煤乡镇之间、县区之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逐矿交叉检查。五是切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打击煤矿各种非法生产和不安全生产行为;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7号)精神,落实好其中54条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煤矿的本质型安全;七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推进煤矿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保证金、煤矿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煤矿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及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等工作;八是抓好煤矿供电双回路建设,有条件的煤矿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对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实现双回路供电的,要积极指导煤矿采取其他安全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九是巩固成果,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坚持不懈地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严防其死灰复燃,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非法采煤窝点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既查事、又查人;十是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7、电煤供需衔接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我市地方煤矿今年电煤供应任务为260万吨(其中供安顺电厂170万吨、清镇电厂60万吨、大龙电厂30万吨),市已将此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县区。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在确保向安顺电厂供煤的前提下,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有效遏制煤炭外流,全面完成今年的电煤供应任务。省政府已决定在2007年7月1日放开电煤价格,不再出台指导价格,调整了电煤补贴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发电企业与供煤企业签订中长期供煤合同,并协调有关单位,根据发电企业与供煤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执行情况及电煤情况等,给予发电企业电力优先上网的优惠,分别对发电企业和供煤企业给予奖励。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发电企业与供煤企业按市场规则签订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规范交易行为,规避市场波动风险。
 
  8、解决产煤地区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问题工作。为了妥善解决产煤地区贫困农民生活用煤困难问题,省政府已预安排6500万元、市政府已预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对产煤地区贫困农民的生活用煤困难补贴,希望各产煤县区也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在9月底前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对贫困农民生活用煤的困难补贴,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认真摸清补贴对象的底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在冬季到来之前将贫困农民生活用煤补贴到位,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专项督察工作。此外,各县区、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好煤矿与当地农民的关系,各煤矿也要积极主动参与,共同构建和谐的矿地关系和工农关系,要以此来努力探索其他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用煤问题的有效办法。
 
  9、煤炭有关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大煤炭税费的征收力度。今年1-4月份,全市煤炭产量179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26万吨,但煤炭税费完成842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50万元,煤炭产量下降反而煤炭税费在增加,这至少说明煤炭税费征收潜力是有的,因此,各县区及各征管部门,要进一步总结推广煤炭税费征收工作的成功经验,严防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省政府煤炭工作专题紧急会议和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会议精神,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有关政策不变,继续征外不征内,对内可以即征即返。关于今年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市政府即将分解下达各有关县区,希望有关县区要积极推广平坝县刷卡征收的做法,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要严格按照煤炭价格基金的有关管理办法,编制好年度预、决算,加强管理,使用好本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确保其安全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10、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在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贯彻执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积极培育煤矿矿区后续产业,努力建设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煤矿企业,避免因煤矿建设造成资源、环境和生态遭受破坏,引发群众上访而带来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煤炭工作的各项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当前全省煤炭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省政府要求煤炭工作要实行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据此,市政府已对涉煤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调整充实,明确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长具体抓。希望各县区政府、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涉煤工作领导小组作相应的调整和充实,行政一把手要做煤炭工作明白人。各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煤矿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开展好工作。要在全市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抓、煤矿企业配合抓的煤炭工作新格局。
 
  2、实行一条龙服务机制。省、市均已建立了整合煤矿办理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希望各县区也要建立一条龙办公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确定的时限和政策公开、透明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绝不允许互相推诿扯皮和故意刁难煤矿企业。根据省、市统一安排,一条龙办公机制及煤矿技术服务的协调工作,由各级整顿办(煤炭局)牵头,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总的时限要求是7月31日前全市所有整合煤矿进入省申报审批一条龙办事程序,具体时间是:市工商局在6月20日前督促县(区)工商局向省工商局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在6月3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好一年期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市煤炭管理局在7月31日前向省煤管局办理好煤炭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市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在7月30日前负责督促煤矿业主办理好相关资料,并向省有关部门申报;质监局在8月10日前办理好相关申报手续;安顺供电局协调各县区供电部门对整合煤矿的供电,并尽快办理供电相关手续。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平行作业的原理,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同步进行,切实做到成熟一家上报一家。
 
  3、强化督促检查与指导。为了加强对各县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确保省、市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及其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下设三个组,将分别对各县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希望督查组的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督查工作,确保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4、加强信息反馈。煤炭工作涉及面广,特别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专业性强,涉及政策面广,因此,市、县区、乡镇都要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络员制度,并向煤矿企业公布,要及时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好的做法、工作建议等迅速反馈到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现在起,要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区要严格执行。
 
  同志们,当前全市煤炭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安排,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强力推进全市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加快安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建设繁荣富裕秀美文明和谐新安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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