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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10.1”翻船安全事故
 
来源: 市交通局   2008-1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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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6日上午,市交通局召开局机关、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会议,对10月1日晚9点10分左右发生在普定县补郎乡本杰村沉船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局长方东同志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职工要通过对此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吸取深刻教训,强化责任制,举一反三,加大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切实抓好落实。并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此次事故暴露水上交通监管工作还不到位,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应急机制不适应,下一步要调整、细化、修改、完善。

    二、运管、海事、公路管理部门要对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省、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准确掌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实质。市公路处要对农村公路建设上“安保工程”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强化责任制,切实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市运管处要加强市内、各县站场的监管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思考,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对所有发车站点安全职责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人;市海事局要通过此次事故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全体干部职工对平时的工作,尤其是涉及安全监管的工作,一定要作好记录。局安全法规科对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以及文字图片要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管理。对安全工作要超前思考和谋划。

    四、每位干部职工对待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身体力行,全力以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每位干部职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五、今年最后一季度的工作要按照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每10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公路建设项目动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和完成时限进行一次检查和调度,每10天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程完成进度情况,具体工作由业务科、公路处和质监站负责。

    本网编辑:彭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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