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发〔2008〕1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 宁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山 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增建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芳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江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童景岩 市科技局局长
张骊龙 市财政局局长
李全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轩槐 市建设局局长
方 东 市交通局局长
尹东跃 市水利局局长
金中苏 市农业局局长
李廷坤 市林业局局长
张 明 市环保局局长
侯 晏 市农办主任
冯朝生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宋增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石漠化综合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
2、推进全市石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审定市级石漠化综合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3、统筹协调解决全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石漠化综合防治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2、组织6个试点县区对编制好今后3年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治实施方案并报省审定,督促各县区对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价,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协调解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推进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4、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5、根据全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认真总结和探索各县区具有广泛推广意义的经验、模式、途径。
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机构 通知
抄 送:省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11日印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