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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驾驶执照年审管理混乱的情况反映》及其回复
 
来源:    2008-2-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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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来信人反映安顺市驾驶执照管理存在乱收费现象,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回复内容
 
    来信已处理。经调查,1、“仅仅是为了收费而存在的体检每年20元(并没一人真正体检过),而一旦忘记就收取滞纳金或注销执照,据了解,其它地方并没有这样的规定。”通过对我市车辆管理所的了解,车辆管理部门是按公安部91号令第四十八条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规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要求机动驾驶员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体检费是各医疗机构收取。我市车管部门为搞好一站式服务,在大厅设立了相关部门的服务窗口,其中,体检就属于医疗服务,20元体检费是按照检查项目: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等收取的县级体检费(贵州省颁发的医疗服务价格)。对逾期超过一年的按省物价局规定收取每天一元的逾期费,不存在注销执照。2、“救护费培训(形式上的)每人收取80元”,按省红十字会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05】268号《关于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正式通知》, 2005年开始车辆管理部门没有强制要求参加救护培训才能年审,故而该项收费从2005年开始,就没有收取。3、“所谓的温情提示费每年20元”,车辆管理部门并没有此项收费项目,对于需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车管部门是按省物价局规定收取驾驶证工本费10元,查档费5元,共计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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