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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关于其生活保障问题的求助》及其回复
 
来源:    2008-2-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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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来信人反映其为贵州安顺集源变压器厂病休职工,1999年维修单位宿舍屋顶时从房顶摔下受伤,无法工作,03年病退,其妻为照顾来信人,无法在外打工,还有一个正在读小学的儿子,一家人每月仅有350元生活费,来信人称无法生活下去,请求领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回复内容
 
    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已处理。经调查,来信人是开发区户籍,对照相关低保政策,该户属患重大疾病家庭,属因病致贫,可以纳入低保范围。但是,按照低保申请的程序和受理权限,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审批。所以,来信人应向开发区提出申请。如该市民要在西秀区申请城市低保和城市医疗救助,须将户籍迁转到西秀区。其妻及儿子的户籍在西秀区,城市低保可在西秀区办理。目前对来信人妻子和儿子的低保正在办理中。由于来信人所在单位已为其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果在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家庭承担的部分有困难的情况下,建议来信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城市医疗救助。
目前,相关办事处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正在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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