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安顺概况 政府领导 政府机构 法律法规 政府文件 政府工作 人事任免 权威发布 旅游指南
您的位置: 首  页>>服务栏目>>回音壁>>查看文章
 
 
2008年教师职称晋级的普通话水平要求的咨询与答复
 
来源:    2008-7-18    浏览: 

字体【    】    

 

    来信内容:我是镇宁县募役乡募役小学(乡政府所在地)教师,苗族,1979年8月2日生,现准备申报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我这种情况的普通话水平最低应达到几级几等(多少分)才能符合晋级标准?请帮忙找人事局职改办领导帮忙回复,谢谢!听同事说: A、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县除城关镇外,其它乡(镇)中小学少数民族语文教师只要求达到贰级乙等(80分)以上; B、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普通话水平要跟县城学校一样。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语文教师也要求达到贰级甲等(87分)以上。

    答复内容:您好!市人事局答复,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新规定,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的乡政府所在地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详情请咨询市人事局,联系电话:0853-3281870。

 
       
 
 

主办: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安顺市信息管理中心 TEL:0853-3284003
技术支持: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安顺市分公司 推荐使用浏览器6.0以上版本 1024×768分辨率

©2003-2007 安顺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